訊息公告 - 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規劃方向說明

壹、 緣起 近年來教育現場反映中小學充斥與教學無關之行政工作、訪視、評鑑及研習過量的現象,造成縣市、學校行政及教師負擔過重。因此,教育部正通盤檢視已推動多年的政策和相關計畫,以系統思考、盤點整合概念,規劃於106學年度起建立「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將以積極策略減輕學校教師與行政同仁的負擔,從中央、地方、學校、教師發展共好的夥伴關係,提供貼近現場教師專業成長需求之實質支持與協助,讓教師有充裕時間回歸教學專業,幫助教師課堂實踐,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貳、 規劃構想       一、 盤點整合教師專業發展相關計畫與資源,窗口單一化 從中央到地方共同朝系統思考、資源整合方向,整合盤點整合同質性高之計畫、組織及資源等,補助縣市政府教師專業發展計畫之窗口單一化。       二、 以教師、學校為本位,由縣市規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方案 學校規劃以教師及學校為本位之教師專業成長計畫,並由縣市政府彙整提出符合需求之教師專業發展方案,中央依其需求給予補助;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建構在地教師專業發展分區網絡,提供在地教師專業支持人力,增進教師專業成長。       三、 研習減量,規劃共同備課時間 提早調查研習需求,整體規劃校本或縣市層級年度研習計畫;並將規劃全國或分區各領域(學年)共同備課時間,以利各領域教師跨校或跨縣市共同備課,避免影響正常教學。       四、 提供不同職涯階段教師的多元專業發展支持系統 提供不同職涯階段之多元專業發展模式,並重視課堂實踐;支持教育專業團體或教師由下而上之自發性揪團進修、學習共同體、分組合作學習、學思達、MAPS、有效教學基地等教師專業增能計畫。       五、 強化師資培育大學之地方教育輔導 各師資培育大學依各縣市政府需求,規劃地方教育輔導區教師進修活動、到校輔導等,提升師資培育及地方教育品質。       六、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推動十年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將於106學年度起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成為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之其中一項推動方案,未來將保留教專評10年成果優點及經費;提供e化平台,減少紙本作業,並簡化行政程序;10年培訓之各類人才資格予以保留,並規劃初階、進階人才培訓整併為「專業回饋人員」,以實踐取代認證。       七、 協助校長落實課程與教學領導 將規劃初任校長導入輔導機制、補助各縣市政府協助校長及教師成立跨校專業學習社群,並引進國外具權威性資源辦理國際工作坊,增加校長校務經營之對話與分享機會,協助校長提升課程教學領導知能。 參、 持續廣納意見 有關各團體的具體建議,只要對教育現場有實質助益,都會積極納入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本案仍在研議階段,歡迎各界踴躍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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