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認證介紹

 

臺中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三類人才認(換)證一覽表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6月30日中市教課字第1120055149號函

認證類別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教學輔導教師

初次認證

換證

參與對象

任教於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教師(含代課、代理及兼任教師)。

  1. 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可)或具備5年以上代理教師年資之現職正式教師。
  2. 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者。
  1. 具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2. 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3. 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
  1. 目前持有之教學輔導教師證書,自發(換)證起已屆9年以上之現職中小學教師及校長。
  2. 有繼續擔任教學輔導師之意願,並經學校推薦,且無教師法第四章「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之相關情事者。

認證資格

  1. 完成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6小時
  2. 於當學年度完成本市教專中心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
  1. 完成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18小時
  2. 自參與研習起,2學年內完成3項專業實踐。
  1. 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30小時
  2. 自參與研習起,3學年內完成4項專業實踐。

依以下兩種方式擇一申請換證:

  1. 於持有證書期間獲邀擔任教學輔導教師,且完成2項相關教學輔導事項之一,得參與換證回流研習後換發證書。
  2. 於持有證書期間未完成教學輔導事項,得經學校推薦參與換證回流研習,並執行4項專業實踐事項,審查通過後換發證書。

研習課程與時數

由本局依教育部指定課程架構辦理相關培訓課程,內容與個別課程時數詳如附表:「臺中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三類人才培訓課程一覽表」。

其中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與教學輔導教師培訓之課程分二階段辦理,分別為12+6與24+6小時。

專業實踐事項

於參與研習當學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事項:

  1. 擔任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至少1次。
  2. 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時間至少達1學期。

自參與研習起,2學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事項:

  1. 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至少1次。
  2. 擔任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至少1次。
  3. 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時間至少達1學期。

自參與研習起,3學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事項:

  1. 協助輔導夥伴教師(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均可),時間達12週以上。
  2. 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至少2次。
  3. 擔任回饋人員,觀察夥伴教師公開授課至少2次。
  4. 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達1學期以上。(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不限類別;若為領域召集人、學年主任等,亦可屬之)。
  1. 教學輔導事項:
    1. 完成2位教師的教學輔導工作,時間分別達12週以上。
    2. 完成1位教師的教學輔導工作,時間達12週以上,且另外完成下列事項之ㄧ者:
    3. 進行創新教學研究、行動研究、教學輔導或教師專業相關主題論文,並發表於研討會、論壇、出版之期刊或專書1次以上。
    4. 進行學校以上層級之公開授課5次以上。
    5. 擔任學年召集人、領域召集人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1年以上,或校長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1年以上。(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不限類別,領域召集人、學年主任等,皆可屬之)
  2. 專業實踐事項:同左欄「教學輔導教師之專業實踐事項」,但須於當學年度完成。

認證資料

  1. 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檢核表1份。
  2. 擔任回饋人員之觀察前、後紀錄表及觀察工具各1份。
  3. 參與社群至少1學期之證明1份。
  1.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檢核表1份。
  2. 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之證明1份。
  3. 擔任回饋人員之觀察前、後紀錄表及觀察工具各1份。
  4. 參與社群至少1學期之證明1份。
  1.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表1份。
  2.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檢核表1份。
  3. 協助輔導夥伴教師之輔導計畫表1份、平時輔導紀錄表2份、輔導案例紀錄表1份。
  4. 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之證明2份。
  5. 擔任回饋人員之觀察前、後紀錄表及觀察工具各2份。
  6. 擔任社群召集人之證明1份。
  1. 以第1種方式申請換證者:
    1. 教學輔導教師換證推薦表1份。
    2. 完成教學輔導事項之佐證文件。
  2. 以第2種方式申請換證者:
    1. 教學輔導教師換證推薦表1份。
    2. 專業實踐事項資料(同左欄「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料」)。

資料審核及證書核發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取證後之回饋服務事項

  1.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2.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1.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2.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3. 積極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1. 積極領導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2. 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
  3. 發揮教師領導之功能。

 

附表:臺中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三類人才培訓課程一覽表

 

培訓類別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

教學輔導教師培訓

教學輔導教師換證

研習時數

6

18(12+6)

30(24+6)

12

第一階段培訓課程

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

3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1)

6

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

3

授課教師主導的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

3

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

3

教學輔導案例討論

3

公開授課理論與實務

3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2)

6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營與教師領導

3

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

3

素養導向課程設計、教學與評量

6

教師專業成長與學習社群

3

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

3

素養導向課程設計-問題導向學習

3

教學行動研究

3

第二階段培訓課程

專業回饋實務探討

6

教學輔導實務探討

6


 

 

 

 
 
點我看109學年度的資料 (認證已逾期)
 
點我看108學年度的資料 (認證已逾期)
 
點我看107學年度的資料 (認證已逾期)

說明:

  1. 有關教育實習學生之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與認證事宜,須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專業發展專業人才培訓認證中心規定辦理。教育實習學生若欲進行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認證事宜,請參加由培訓認證中心辦理之場次。
  2. 各類培訓課程中,除進階之「2-4專業回饋實務探討」與教學輔導教師培訓之「3-7教學輔導實務探討」於寒假開課外,其餘均自暑假開始上課。
  3. 各類認證中之「表2教學觀察工具」,開放教師使用各類表件(可參考「附件:觀察焦點與觀察工具的選擇」)或自訂表件。惟若表件需要檢附原始紀錄與分析資料者,申請認證時須檢附原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