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認證介紹
111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與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認證一覽表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7月7日中市教課字第1100054229號函
認證類別 |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 |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
教學輔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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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對象 |
任教於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教師(含代課、代理及兼任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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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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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課程 |
課程名稱 |
研習時數 |
課程名稱 |
研習時數 |
課程名稱 |
研習時數 |
1-1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 |
3 |
2-1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1) |
6 |
3-1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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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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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開授課理論與實務 |
3 |
3-3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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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 |
3 |
3-4素養導向課程設計、教學與評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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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教師專業成長與學習社群 |
3 |
3-5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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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教學行動研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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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6小時 |
2-4專業回饋實務探討 (含實作分享3小時、本局規劃之選修課程3小時) |
6 |
3-7教學輔導實務探討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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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18小時 |
合計3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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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實踐事項 |
於參與研習當學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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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參與研習起,2學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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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參與研習起,3學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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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資料 |
備註:認證資料說明詳如手冊。 |
備註:認證資料說明詳如手冊。 |
備註:認證資料說明詳如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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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資料審核單位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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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核發單位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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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證後之 回饋服務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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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我看107學年度的資料 (認證已逾期)
說明:
- 有關教育實習學生之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與認證事宜,須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專業發展專業人才培訓認證中心規定辦理。教育實習學生若欲進行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認證事宜,請參加由培訓認證中心辦理之場次。
- 各類培訓課程中,除進階之「2-4專業回饋實務探討」與教學輔導教師培訓之「3-7教學輔導實務探討」於寒假開課外,其餘均自暑假開始上課。
- 各類認證中之「表2教學觀察工具」,開放教師使用各類表件(可參考「附件:觀察焦點與觀察工具的選擇」)或自訂表件。惟若表件需要檢附原始紀錄與分析資料者,申請認證時須檢附原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