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評鑑人員初階認證手冊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0月5日中市教督字第1060091510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105學年度已參與評鑑人員初階培訓課程教師之權益,本局於106學年度亦辦理舊制初階認證審查作業,請轉知有意願申辦舊制初階認證之貴屬教師參考辦理。 三、舊制初階認證之收件截止時間為107年1月12日(星期五),請以學校為單位彙整認證教師之資料,一併寄送至本市大里高級中學(培訓認可組)。 四、105學年度未完成評鑑人員初階培訓課程、或完成評鑑人員初階培訓之時間已逾有效期間(實體研習日期之兩年)者,請依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方式辦理認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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