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手冊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135745號函與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0月5日中市教督字第1060091500號函辦理。 二、依前開教育部函,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係屬榮譽機制,由各縣市本權責辦理,倘遇教師跨縣市遷調,須依調入縣市之規定辦理。本局依前開函示制定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手冊,請各校轉知有意認證之教師依限(第一學期於106年12月31日前、第二學期於107年5月31日前)以學校為單位提出認證申請。 三、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認證與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手冊,由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與教學輔導教師人才培訓中心辦理,併送認證手冊各1份,請各校轉知有意認證之教師依限以學校為單位提出認證申請。 四、106學年度除第一學期之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以紙本辦理外,其餘認證方式請鼓勵教師以線上填報(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之方式提出認證申請,填報說明與作業平臺之使用,本局將俟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優化上線後,另行辦理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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