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本市111學年度專業回饋三類人才認證申請(含初階第二梯次,4/1-6/12)
教育局發文資料:112年3月30日中市教課字第1120026599號函
一、依本局111年7月7日中市教課字第1110054229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二、旨揭認證符合資格之教師如下:
認證類別 | 資格 |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
本市各級學校教師。 完成111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6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
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者。 完成110或111學年度之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含實務探討課程)共18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
具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認證。 完成109、110或111學年度之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含實務探討課程)共30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
三、相關申請均採線上方式辦理,申請程序及期程如下:
(一)申請程序:
1.申請認證教師於完成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後,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上傳指定資料。
2.申請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之教師,並請學校以學校帳號於上開平臺送出校內認證教師之形式審查。
(二)申請期程:112年4月1日起至112年6月12日止,以上傳時間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