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109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與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認證一覽表
109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與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認證一覽表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7月6日中市教課字第1090057074號函
認證類別 |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 |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
教學輔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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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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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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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課程 |
課程名稱 |
研習時數 |
課程名稱 |
研習時數 |
課程名稱 |
研習時數 |
1-1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 |
3 |
2-1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1) |
6 |
3-1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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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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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開授課理論與實務 |
3 |
3-3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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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 |
3 |
3-4素養導向課程設計、教學與評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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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教師專業成長與學習社群 |
3 |
3-5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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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教學行動研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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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6小時 |
2-4專業回饋實務探討 (建議於寒假前後辦理,含實作分享3小時、選修3小時) |
6 |
3-7教學輔導實務探討 (建議於寒假前後辦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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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18小時 |
合計3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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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課程 |
由縣市政府視教師需求依下列課程科目開課或辦理縣市自主研發之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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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綱要內涵與解析(3小時)、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3小時)、教學歷程檔案製作與應用(3小時) 素養導向課程設計:主題式探究(3小時)、素養導向課程設計:問題導向學習(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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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實踐事項 |
於參與研習當學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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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參與研習起,2學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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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參與研習起,3學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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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資料 |
備註:認證資料說明詳如手冊。 ※實習學生之初階認證,依臺師大培訓認證中心規定辦理。 |
備註:認證資料說明詳如手冊。 |
備註:認證資料說明詳如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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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資料審核單位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專業發展專業人才培訓認證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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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核發單位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本局轄屬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實習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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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證後之 回饋服務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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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教育實習學生之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與認證事宜,須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專業發展專業人才培訓認證中心規定辦理。教育實習學生若欲進行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認證事宜,請參加由培訓認證中心辦理之場次。
- 各類培訓課程中,除進階之「2-4專業回饋實務探討」與教學輔導教師儲訓之「3-7教學輔導實務探討」於寒假開課外,其餘均自暑假開始上課。
- 各類認證中之「表2教學觀察工具」,開放教師使用各類表件(可參考「附件:觀察焦點與觀察工具的選擇」),或自訂表件。惟若表件需要檢附原始紀錄與分析資料者,申請認證時須檢附原始紀錄。
- 依教育部109年4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60253號函,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原於108學年度屆期之認證(106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107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得展延一年,惟上開教師須於109學年度前完成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並通過認證審查程序,方可取得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