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107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認證一覽表

107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與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認證一覽表

認證類別

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

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認證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參與對象

  1. 任教於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教師(含代課、代理及兼任教師)。
  2. 於中小學及幼兒園參與教育實習之實習學生。
    ※教育實習學生之認證規定,由教師專業發展專業人才培訓認證中心辦理。
  1. 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2. 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證書。
  1. 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2. 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證書。
  3. 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

認證資格

(缺一不可)

  1. 完成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實體研習課程,共6小時
  2. 於實體研習當學年度完成專業實踐事項。
  1. 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程(12小時)及實務探討課程(3小時),共15小時
  2. 於實體研習後2年內完成3項專業實踐事項
  1. 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課程(24小時)及實務探討課程(6小時),共30小時
  2. 於實體研習後3年內完成4項專業實踐事項

實體研習課程

課程名稱

研習時數

課程名稱

研習時數

課程名稱

研習時數

教師專業發展規準

2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1)

6

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

3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1

教學檔案製作與運用

3

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

3

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

3

教師專業成長計畫

3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2)

6

合計6小時

合計12小時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2)

6

課程綱要內涵與解析(選修)

3

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

3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1)(選修)

3

教學行動研究

3

選修課程視教師需求開課,不列入檢核

合計24小時

實務探討課程

3小時

6小時

專業實踐事項

(缺一不可)

  1. 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1次。
  2. 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時間至少達1學期。
  1. 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備課、觀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饋至少1次。
  2. 公開授課至少1次。
  3. 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時間至少達1學期。
  1. 協助輔導夥伴教師(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均可),時間達12週以上。
  2. 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夥伴教師公開授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備課、觀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饋至少2次。
  3. 公開授課至少2次。
  4. 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達1學期以上。(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不限類別;若為領域召集人、學年主任等,亦可屬之)。

認證資料審核單位

臺中市教專中心

教育實習學生之認證審核,由教師專業發展專業人才培訓認證中心辦理

教師專業發展專業人才培訓認證中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證書核發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取證後之回饋服務事項

  1.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2.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3. 持續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1.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2.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3. 積極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1. 積極領導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2. 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
  3. 發揮教師領導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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