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107學年度教專地方輔導群遴選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修正草案)」、「臺中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地方輔導群作業要點」、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106學年度第4次工作會議決議暨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7年5月10日中市教課字第1070041214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本市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提升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成效,並完善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輔導網絡,本市107學年度辦理教專輔導群遴選,名額共計40名。 三、前開教專輔導群成員之遴選,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國小現職校長或教師:已具備地方輔導夥伴資格(103年以後教育部培訓認可之輔導夥伴資格),且有5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年資,及具1年以上到校輔導經驗者。 (二)高中職、國中現職校長或教師:具備5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年資,且具備進階評鑑人員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研習時數者,惟未具備103年以後教育部培訓認可之輔導夥伴資格之教師,須配合參與本局辦理之輔導夥伴培訓,始得聘任。 四、教專輔導群輔導員於參加本市所屬中小學校長、主任或其他教育人員甄選、遷調時,其曾擔任輔導員之年資,得比照輔導團加分。 五、請有意參與旨案輔導群遴選之教師,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浮貼正面1吋照片1張,並取得校長同意後,將報名表以掛號寄至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40765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請協和國小代轉),報名截止期限為本(107)年5月31日(星期四),郵戳為憑。 六、遴選相關事宜,請逕洽本市教專中心專任助理魏小姐,聯絡電話:(04)2358-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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