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輔導計畫 - 本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實施計畫經費撥付、成果繳交與核結程序

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8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3505號函辦理。

二、旨案執行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請依核定經費表及相關規定覈實辦理;於補助經費到校前,請先行以校內相關經費墊支。

三、旨案經費請領方式、支用說明及繳回方式如下:

(一)經費請撥:

1.市立學校部分:

第一期經費:請各校依核定經費表內各校之「學校第一期經費」(一校一張領據)於112年11月3日(星期五)前向各分區撥款學校掣據(資訊請見下表,抬頭為各分區撥款學校全銜,請併註明學校統一編號、撥款銀行、戶名及帳號),並於說明欄位中註明「112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實施計畫經費」。

第二期經費:請各校依核定經費表內各校之「學校第二期經費」(一校一張領據)於113年3月1日(星期五)前向各分區撥款學校掣據(資訊請見下表,抬頭為各分區撥款學校全銜,請併註明學校統一編號、撥款銀行、戶名及帳號),並於說明欄位中註明「112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實施計畫經費」。

2.中教大實小:請先依核定表以校內經費支應,經費請撥程序併入經費核結程序辦理

(二)支用說明:請依社群經費核定表執行相關經費;若經費尚未核撥請以校內相關經費協助墊支。※如有配對變更需求,請參照說明五。

(三)經費核結:

1.市立學校部分:請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前檢送逐級核章之支出明細表至各分區撥款學校,如有賸餘款請一併繳回(請併附賸餘款繳回證明)。各分區撥款學校資訊請見下表。

2.中教大實小:請先依核定表以校內經費支應,並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前核銷完竣,檢附下列資料送撥款中心學校辦理撥付作業:

(1)領據(1張,抬頭為撥款中心學校全銜,請併註明學校統一編號、撥款銀行、戶名及帳號)。

(2)支出明細。

(3)原始憑證。

(四)原始憑證處理:

1.市立學校:請依本局110年4月22日中市教會字第1100028155號函規定留存學校辦理。

2.中教大實小:非憑證留存學校,請併附於領據及支出明細表後方送分區撥款學校辦理核銷。

四、旨案經費支用說明:

(一)本案代課鐘點費以「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支給,一學年以40週為補助上限,經費不足部分請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得支應勞健保等延伸相關人事經費,經費編列以代課鐘點費之2.11%為上限,請核實支應。

(三)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本案減授課鐘點費如因教師授課需要無法減授課時,得改發鐘點費。

五、旨案輔導計畫之輔導紀錄填寫與成果繳交方式如下:

(一)輔導過程之紀錄以每次輔導填寫一張輔導紀錄表為原則,並請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前以輔導配對為單位上傳輔導紀錄表(請點我)

(二)若核定之輔導配對有變更需求,請檢附申請表及佐證資料並敘明變更原因後報局憑辦。(本項變更含因實際需要短期更換,請事先辦理)

六、為避免影響本市精進計畫核結程序,上開經費核銷與成果繳交之情形,將列入爾後年度經費補助參考。

 

本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實施計畫各分區撥款學校資料(市立學校適用)
分區 分區撥款
學校全銜
戶名 金融機構 代號 帳號 第一期撥款
公文資料
第一期領據
繳交期限
第二期撥款
公文資料
第二期領據
繳交期限
國小山區 臺中市豐原區
瑞穗國民小學
臺中市豐原區
瑞穗國民小學
保管金專戶
臺灣銀行
豐原分行
0040303 030038094152

112年10月25日

中市教課字第11200936734號

112.11.01

113年2月21日

中市教課字第1130014003號函

113.03.01
國小海區
高中
臺中市外埔區
安定國民小學
臺中市外埔區
安定國民小學
保管金專戶
外埔區農會 8830014 88301040094157

112年10月25日

中市教課字第112009367341號

112.11.01

113年2月21日

中市教課字第11300140031號函

113.03.01

國小屯區
國中

臺中市烏日區
旭光國民小學
臺中市烏日區
旭光國民小學
保管金專戶
烏日區農會 8760014 87601040094151

112年10月25日

中市教課字第112009367342號

112.11.01

113年2月21日

中市教課字第11300140032號函

113.03.01
國小中區 臺中市南屯區
大新國民小學
臺中市南屯區
大新國民小學
保管金專戶
臺灣銀行
中都分行
0042787 278045194366

112年10月25日

中市教課字第112009367343號

112.11.01

113年2月21日

中市教課字第11300140033號函

113.03.01

 

本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實施計畫各分區撥款學校資料(非憑證留存學校適用)
學校 分區撥款學校全銜 第一期經費公文資料 第二期經費公文資料 領據、支出明細與原始憑證繳交期限
臺中教大實小 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

112年10月25日

中市教課字第112009367344號

113年2月21日

中市教課字第11300140034號函

1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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