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輔導計畫 - 【教育部】111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跨校共學輔導員」增聘暨共學輔導員培訓工作坊報名事宜

教育局發文資料:111年6月15日中市教課字第1110049580號函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4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276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提供初任教師支持與輔導,協助其適應教師生涯,業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111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其中將針對111年分發之初任教師安排8至12名為1組,安排1名共學輔導員組成「共學輔導小組」,小組將於111年「初任教師志業暨教學實務導入研習」(預定於111年8月分4梯次辦理),針對研習課程進行對話,以強化課程學習成果及凝聚小組情感,並於研習結束後1學年內,每學期召開2次諮詢輔導會議,以提供初任教師情感支持與經驗傳承。

三、旨揭「跨校共學輔導員」資格條件與報名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

1.具備教學熱忱且教學年資5年以上之正式教師;報名後仍需經本局審核通過,由教育部函聘。

2.依本局111年4月12日中市教課字第1110029104號函(諒達)說明,若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得列為優先推薦名單:
本市110學年度地方輔導群輔導員、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高級中等學校學科或群科輔導員。
教師具備教學輔導教師、進階專業回饋人才或進階評鑑人員資格(證書逾期者須完成換證程序始核計)。
108至110學年度曾申請本市教師專業輔導實施計畫(含108學年度之薪傳教師、教學輔導教師方案)。
108至110學年度曾擔任本市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

(二)報名方式:請有意報名之教師於111年6月30日(星期三)前至http://bit.ly/2N0DlVW填寫報名資料並送出,將系統寄送之確認信件併同校長同意書送請校長簽章後,寄送確認信件資料、校長同意書與相關佐證資料影本至本市教專中心(407022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請協和國小代轉)。

(三)本次招募作業為再次招募,若已依本局111年4月12日上開函或111年6月2日中市教課字第1110045870號函(諒達)完成報名與推薦程序者,無須再次寄送資料。

四、「共學輔導員線上培訓工作坊」報名資訊如下:

(一)為使跨校共學輔導員能順利陪伴初任教師,瞭解初任教師的需要和處境,增進陪伴初任教師的相關知能,教育部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前開工作坊。

(二)工作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Kb89xm

(三)報名時間:111年6月6日(星期一)至111年6月30日(星期四)。

(四)研習時間詳見附件「111年共輔員培訓工作坊(線上)規劃說明」。

五、檢附「111年共輔員培訓工作坊(線上)規劃說明」、「跨校共學輔導員諮詢注意事項」及本市教師報名跨校共學輔導員之「校長同意書」各1份,若對於跨校共學輔導員招募與工作內容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教專中心;若對報名網址操作事宜,請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雲小姐(04-7232105分機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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