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臺中市107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費支用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二、鐘點費項目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內聘講師(1000元/節)、外聘講師(2000元/節),可相互勻支。

三、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鐘點費*1.91%)及講座交通費,覈實支付。

四、除鐘點費項目(內外聘講座鐘點費)、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及講座交通費外,其餘各項經費可相互勻支。

五、各項會議、研習及增能活動等講座交通費依出差旅費相關規定辦理。

六、膳費為辦理各項會議、研習及增能活動等工作項目(8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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