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申辦與審查 - 113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開跑囉~

一、113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辦說明會
※ 113學年度的社群計畫內容相較112學年度有大幅度調整,務請有意申請社群計畫學校派員參加
辦理時間:113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
辦理地點:臺中市政府陽明大樓5樓大禮堂(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與會人員:本市高中職、國中及國小有意申請社群之學校校長、承辦主任或業務承辦人,每校1~2名代表。
 
 
二、113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社群
•實施對象;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小現職校長及候用校長。
•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22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公文:113年2月19日中市教課字第1130012323號函
•若貴校校長有意成立校長社群,請於籌組完社群後,填具 附件之申請書與經費概算表(表1-1-1~表1-3-3),於112年3月22日(星期五) 前至https://forms.gle/V2WYMPnyQYfHL3u39 填寫申請,詳見113年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計畫(附件檔案)。(*若以上網址點選後不能直接開啟表單頁面,請複製網址於新增的網頁上貼上即可)
 
 
三、113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實施對象: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學校附設幼兒園)教師,包含1.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2.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不含兼任教師); 如各類社群有特殊要求,依該類社群組成規定辦理。
申請公文:113年2月19日中市教課字第1130012323號函
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22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社群類別:第一類「專業四級社群」、第二類「英語教師專業社群」、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及第四類「數位學習發展社群」,詳見113年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附件檔案)。
•申請方式說明:
(一)學校端彙整總表【表1】:核章後,以學校為單位,由學校承辦人員填報,至Google表單填寫申請並上傳核章電子檔。
Google表單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bWXcrDUmeuAFc9xT9  (*若網址點選後不能直接開啟表單頁面,請複製網址於新增的網頁上貼上即可)
(二)每一社群請各填寫一份分表【表2-1-1~表2-4-5】:依校內程序進行核章完成後,提交Google表單,並上傳分表掃描後電子檔(PDF檔)為附件提出申請。
1.請依113年學年度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計畫內容所述,並按社群類別填寫表件如下:
(1)專業四級社群:填寫表2-1-1~表2-1-5
(2)英語教師專業社群:填寫表2-2-1~表2-2-5
(3)初任教師共學社群:填寫表2-3-1~表2-3-5
(4)數位學習發展社群:填寫表2-4-1~表2-4-5
2. Google表單填寫前請先登入或註冊Google帳號,才能順利完成。
(*若以下網址點選後不能直接開啟表單頁面,請複製網址於新增的網頁上貼上即可開啟)
(1)專業四級社群:https://forms.gle/vGxrJaK912V22xmP8 
(2)英語教師專業社 群:https://forms.gle/mzscboLAjzCvvSrq7
(3)初任教師共學社群:https://forms.gle/Su6aeyPxcBc55hDj8
(4)數位學習發展社群https://forms.gle/8HZbHSyStyCTpCXS7
3.上傳附件檔案名稱如下:" 113年OO區OO學校-OO社群-?級別"
例如:113年西屯區協和國小-教專一起GO社群-課程研創
        113年西屯區協和國小-數位一起GO社群-進階
 
若有任何社群申請相關問題,歡迎依申請類別洽詢下列窗口。

類別

聯繫窗口

電話

承辦人

社群申請行政相關問題 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04-23584001 吳小姐
校長社群:領導實踐社群、區域領航社群 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04-23584001 吳小姐
校長社群:科技領導社群 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04-23952340#121 唐小姐

教師社群:第一類「專業四級社群」

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04-23584001

吳小姐

教師社群:第二類「英語教師專業社群」

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04-22935232

陳小姐

教師社群: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

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04-23584001

吳小姐

教師社群:第四類「數位學習發展社群」

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04-23952340#121

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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