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106學年度【舊制】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評鑑人員初階認證申請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0月5日中市教督字第1060091510號函(諒達)及107年1月3日中市教督字第1070000882號函辦理。 二、106學年度舊制初階認證申請,依前開函示截止期限為107年1月12日,請各校依認證手冊說明彙整教師提送認證資料並核章後,寄送至本市市立大里高級中學(培訓認可組),逾期礙難受理。 三、依舊制初階認證手冊規定,認證教師須檢附擔任評鑑人員之教學觀察資料,學校依教師提送「初階認證資料自我檢核表」及所附資料後,以校為單位提送認證申請;另認證教師擔任受評人員之相關資料,請學校切實審核教學觀察三部曲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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