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到校輔導申請計畫

一、依教育部106年9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118741F號函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0月2日中市教督字第1060090524號函辦理。 二、106學年度本市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到校輔導申請,其主要內容將分為教學觀察、社群運作、教學檔案製作及行政運作輔導等,請各校評估實際輔導需求,填報附件之申請表並核章後,依限免備文寄送至本市教專中心(請西屯區協和國小代轉),逾時礙難受理。 三、旨案到校輔導,各校至多可申請2次;每次到校輔導申請表請分別填列預定時間與預定輔導主題,俾利本市教專中心安排到校輔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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