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106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方案開始申請囉!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第五點第(四)項第4款及第九點第(四)項規定辦理。 二、教師通過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後,有擔任教學領導工作、輔導並協助教師專業成長之義務。貴校倘有通過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之教師,請評估校內實際需求後,填具申請表申辦旨揭方案,以落實教學輔導教師取證後之專業回饋。 三、依前開規定,教學輔導教師每輔導教師1名,得酌減授課節數1節,跨校輔導者,得減授課節課2節;每位教學輔導教師最多輔導2位同校教師或1位跨校教師;減課鐘點費將由教育部專案補助。 四、請於106年9月30日前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教學輔導教師合格證書影本,免備文逕送本市教專中心彙辦(40765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請協和國小代轉)。 ※已收到教學輔導教師方案申請學校名單(更新日期:106/09/28) 小學部分 北屯區東光國小 南屯區大墩國小 東勢區東新國小 西屯區惠來國小 大里區大里國小 大里區益民國小 南屯區文山國小 大甲區德化國小 南區樹義國小 后里區育英國小 龍井區龍峰國小 西屯區泰安國小 南屯區永春國小 西屯區協和國小 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潭子區潭陽國小 國中部分 大道國中 清水國中 台中高級中等學校 公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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