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教育部】「108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108學年度跨校共學輔導員推薦

  1. 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24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60332號函辦理。
  2. 教育部為提供初任教師完善之支持與輔導,協助其適應教師生涯,業將旨揭計畫委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
  3. 為推動跨校共學輔導機制,建立共學輔導員人才庫以配對輔導初任教師,教育部辦理「跨校共學輔導員機制」,其推薦資格與分工詳見附件「跨校共學輔導員諮詢注意事項」。請學校推薦適當教師擔任跨校共學輔導員,並於108年5月15日(星期三)前回傳推薦表至本市教專中心(請西屯區協和國小代轉),電子檔請併寄taichung0318@gmail.com。
  4. 檢送跨校共學輔導員諮詢注意事項及跨校共學輔導員推薦表各乙份,若推薦尚有相關疑義,請洽本市教專中心(04-23584817、2358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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