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有關108學年度校長教學領導專業成長社群執行期程與經費核結(支出明細表)補充規定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1636號函暨本局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中市教課字第1090011090號函辦理。

二、本市108學年度校長教學領導專業成長社群原核定執行期程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因108學年度第2學期延後開學,期程延長至109年7月14日止,請各校依原核定經費執行。若貴校社群執行期程有變更需求,請至遲於活動開始前2週函報本局,俾利憑辦。

三、若校長社群有經費變更需求,請至遲於109年6月12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俾利憑辦。

四、有關校長社群成果填報與經費核結,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成果填報:請於109年7月14日(星期二)前將校長社群成果以電子檔傳送至教專中心(taichung0318@gmail.com)。

(二)經費核結:請於109年7月24(星期五)前檢送逐級核章之支用明細表(1社群1張)至撥款中心學校-市立新社高中(為避免對帳錯誤,請勿將支用明細表寄至教育局,如有賸餘款請一併繳回(請併附賸餘款繳回證明 )。新社高中繳回帳戶資訊如下:

1.戶名: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保管金專戶。

2.金融機構:新社區農會。

3.代號:8810012。

4.帳號:88101040094119。

(三)原始憑證請依本局106年12月8日中市教會 字第1060110901號函(原始憑證留校備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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