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本市110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申請

教育局公文資料:111年4月28日中市教課字第1110034586號函

一、依本局110年7月7日中市教課字第1100050336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二、本次旨揭認證符合資格之教師如下:

(一)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1.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2.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者。
3.完成108、109或110學年度之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含實務探討課程),共18小時。

(二)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1.具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2.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3.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認證。
4.完成107、108、109或110學年度之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含實務探討課程),共30小時。

三、相關申請均採線上方式辦理,申請程序及期程如下:

(一)申請程序:申請認證教師於完成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後,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上傳指定資料。

(二)申請期程:111年5月1日起至111年6月20日止,以上傳時間為憑。

 

點我看認證規定

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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