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輔導計畫 - 本市111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實施計畫審查結果
教育局發文資料:111年9月5日中市教課字第1110076036號函
- 審查結果為「通過」者,無須修正申請資料;請依實施計畫之輔導期程規劃進行輔導工作。
- 審查結果如有註記,請依審查意見於本(111)年9月16日前修正資料,並以電子郵件寄至本市教專中心(taichung0318@gmail.com),信件主旨為「教師專業輔導實施計畫修正-學校名稱」,俾利複審作業。
- 如須修正輔導配對,請函報本局辦理。
※本案審核僅依輔導對象與實施內容進行審核,有關經費仍須視教育部國教署核定本市111學年度精進計畫範圍而定,並將另案辦理。
審查結果 | 處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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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公開課(未安排公開授課、缺少輔導教師或夥伴教師的公開授課、缺少1次公開授課) | 依實施計畫,輔導教師與夥伴教師均須實施1次公開授課。請於輔導期程規劃內安排輔導教師與夥伴教師各1次之公開授課。 |
表件缺少(未檢附申請表或未檢附輔導期程規劃) | 請下載附件(表二)完整填列並核章後,以電子檔寄送至教專中心辦理複審。 |
配對理由有誤 | 請修正安排此配對之理由 |
未填寫配對理由 | 請補填配對理由 |
請修正輔導期程規劃 | 審查委員認為輔導期程規劃不盡合理,請適度調整輔導期程規劃並安排輔導教師與夥伴教師各1次之公開授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