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校輔導申請 -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到校輔導申請
教育局公文資料:111年11月16日中市教課字第1110100744號函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到校輔導申請,提供校本課程發展、領域課程教學、教師專業成長及學習載具課堂教學應用等4大輔導主題供本市學校申請,各類型學校可申請類別如下:
(一)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之附設國中部、市立國民中小學:4類輔導主題均可申請。
(二)市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與私立國民中小學:可申請輔導主題三(教師專業成長)及輔導主題四(學習載具課堂教學應用)。
三、到校輔導申請,每校每學期以申請3次為原則。各輔導主題申請補充說明如下:
輔導主題一(校本課程發展):
1.請第一學期申請本主題之學校,務必申請本主題到校輔導,並就學校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之過程,擇一申請輔導內容;第一學期未申請者,如欲申請本主題,請參照第一學期參加課程發展委員會工作坊後設定校本課程發展之目標勾選適當輔導內容,以利講師規劃到校輔導服務。
2.每次到校輔導以2節課為原則,並設定欲達成目標,以利於下次到校輔導時檢視達成程度。
輔導主題二(領域課程教學):
1.每次輔導申請限勾選單一領域及單一申請主題。
2.輔導時間須配合國民小學週三下午進修或國民中學領域共同不排課時間,每次輔導時間以2小時為原則;同校同領域/議題之申請以1次為原則。
3.為使輔導團服務能量達到最佳效益,若申請學校先行與鄰近學校策略聯盟(3校以上),採聯合辦理方式申請,將優先納入到校服務對象。
輔導主題三(教師專業成長):
1.申請本主題之輔導內容得複選,惟請學校考量輔導時間內能達成之輔導效益再行確認主題。
2.為深化到校服務觸角,本主題開放教師社群透過學校申請到校輔導,由學校彙整後一併送出(以社群為主體之申請,不計入學校申請次數限制);以教師社群申請輔導主題三者,學校聯絡人請填註社群召集人之聯絡資訊,以利後續連絡。
輔導主題四(學習載具課堂教學應用):每次輔導時間以2小時為原則,如跨校辦理方式申請者,將優先納入到校服務對象。
四、欲提出到校輔導申請,請填妥申請表後,於111年12月15日(星期四)前將逐級核章之申請表上傳至https://forms.gle/CdXYkoza2pER8KE1A ,並請於前開連結內填具相關資訊,以利後續配對安排;本局將另行核定配對結果。
五、到校輔導相關問題諮詢人員:
輔導主題一(校本課程發展):課程教學科蘇偉智先生,04-22289111分機54937。
輔導主題二(領域課程教學):課程教學科林志杭先生,04-22289111分機54936。
輔導主題三(教師專業成長)及到校輔導申請行政事宜:本市教專中心楊鎮宇先生,04-23584817。
輔導主題四(學習載具課堂教學應用):課程教學科魏閔慈小姐,04-22289111分機5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