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校輔導申請 -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到校輔導申請
教育局發文字號:110年11月12日中市教課字第1100090040號
一、 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市110學年度第2學期旨案到校輔導申請,提供領域課程教學及教師專業成長2大輔導主題供本市學校申請,各類型學校可申請類別如下:
(一) 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之附設國中部、市立國民中小學:可申請輔導主題一(領域課程教學)及輔導主題二(教師專業成長)。
(二) 市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與私立國民中小學:可申請輔導主題二(教師專業成長)。
三、 旨案到校輔導申請,每校每學期以申請3次、每次輔導時間以2小時為原則。各輔導主題申請補充說明如下:
(一) 輔導主題一(領域課程教學):
1、 每次輔導申請限勾選單一領域及單一申請主題。
1、每次輔導申請限勾選單一領域及單一申請主題。
2、輔導時間須配合國民小學週三下午進修或國民中學領域共同不排課時間,國民小學申請時若填寫非週三下午時段,仍須依輔導小組與學校協調後確認輔導時間。
3、為使輔導團服務能量達到最佳效益,鼓勵鄰近學校聯合申請輔導。若12班以下學校與鄰近學校達成策略聯盟聯合申請,輔導團將優先納入服務對象。
(二) 輔導主題二(教師專業成長)申請主題得複選,惟請學校考量輔導時間內能達成之輔導效益再行確認主題。
四、 旨案請於填妥附件申請表後,於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前將逐級核章之申請表上傳至https://forms.gle/LEX6QJm2dXRsAHDX7 ,並請於前開連結內填具相關資訊,以利後續配對安排。本局將另行核定配對結果。
五、 旨案到校輔導相關問題,請分洽本局相關承辦人員:
(一) 輔導主題一(領域課程教學):課程教學科林志杭先生,04-22289111分機54936。
(二) 輔導主題二(教師專業成長)及到校輔導申請行政事宜:本市教專中心,04-23584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