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申辦與審查 - 113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審查結果及後續注意事項
※通過名單以本局113年6月26日中市教課字第11300539381號函通知學校。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本局113年2月19日中市教課字第1130012323號函(諒達)辦理。
- 本市113學年度旨案教師社群經分類審查後,請依審查意見修改社群內容,並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前分至下列網址上傳修正後之相關社群內容(併請逐級核章),逾時者將由備取社群遞補錄取;如審查意見為「無」,則無須修正。各類社群修正上傳資料網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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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社群經審查通過後,請依核定計畫執行;如有相關變更需求,請至遲於2週前依下列說明辦理變更作業:
- 社群召集人以不變更為原則,如有變更需求須敘明變更之理由函報教育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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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成員之變更,仍須符合基本人數規範(4人);如有變更須求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 校內教師社群:原則請依校內程序辦理。
- 跨校教師社群之變更(含原校內教師社群變更為跨校社群),請檢附修正後資料函報教育局憑辦。
- 變更之社群運作內涵,仍需與原核定之社群計畫及內涵相符;如變更後之講座主題方向、社群實施方式及內容與原核定內涵有所差異時,請函報本局辦理。
- 社群活動時間及地點:校內教師社群請循校內程序辦理;跨校教師社群請檢附修正後內容函報教育局憑辦。
- 如教師社群之活動內容有註記「申請到校服務」者,另請依本局開放時間申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到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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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相關教師社群修正疑問,請分洽下列單位:
- 本市教專中心施小姐(04-23584001):第一類「專業四級社群」及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
- 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陳小姐(04-22935232):教師社群第二類「英語教師專業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