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申辦與審查 - 112學年度臺中市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開跑囉~~
112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社群
•實施對象:臺中市高中職、國中小校長及候用校長為原則。
•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17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公文:國112年2月10日中市教課字第1120010250號函
•若貴校校長有意成立校長社群,請於籌組完社群後,填具 附件之申請書與經費概算表,於112年3月17日(星期五) 前至 https://forms.gle/uJecrTDMwEgUes8Z8 填寫申請。
112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實施對象:臺中市高中職、國中小(含所屬附設幼兒園)教師(含兼職行政人員/長期代理、代課教師、本市國中小外籍英語教學人員)。
•申請公文:112年2月14日中市教課字第1120010394號函
•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17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方式:請填列「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彙整表」【表1】及「各社群申請表與經費概算表」【表2:表2-1~表2-5】,送件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彙整表【表1】核章後,以學校為單位,務請於期限內(112/3/17前)至Google表單填寫申請並上傳核章掃描電子檔。 (網址https://forms.gle/CHNHUbi2JkzXYhDD8,由學校承辦人員填報)
(二)每一社群請各填寫一份社群申請表與經費概算表【表2:表2-1~表2-5】,皆完成核章、進行掃描後,請將社群申請表與經費概算表合併為1份PDF或WORD檔,務請各社群於112/3/14前至Google表單填寫申請並上傳合併之PDF或WORD電子檔(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2wLQquVurBANFBYV9),俾利學校承辦人員於期限內彙整【表1】之社群申請彙整表(填報前請先登入/註冊Google帳號,才能順利填寫Google表單)。上傳檔案名稱如下:"112學年度臺中市OO區OO學校-OO社群-?級(類)別社群"(檔名最後務請標示申請級別-學習共備、共好實踐、課程研創、卓越共享社群或數位學習發展社群)。
(2/22後提供社群申辦說明會簡報與手冊,檔案如下網址~
https://tepd.tc.edu.tw/tepd/func_news_detail.php?g1=0103&id=295)
https://tepd.tc.edu.tw/tepd/func_news_detail.php?g1=0103&id=295)
若有任何社群申請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教專中心施小姐,電話:04-2358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