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人才培訓 > 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提報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07522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7年3月12日中市教督字第1070020130號函(諒達)暨107年6月21日中市教課字第1070054797號函辦理。

二、本市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推薦申請教師共計29件,均依各校提出之推薦名單通過審議。請教師於107年7月31日前於http://bit.ly/107tch_chapp提出換證申請,提出申請後可於http://bit.ly/tpd-ntnu網站查詢送件狀態。

三、依教學輔導教師換證手冊規定,換證教師須提交資料如下:
(一)教學輔導教師證書掃描檔。
(二)以第一種換證方式(教學輔導事項)提出申請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輔導事項證明、輔導工作紀錄或其他證明文件)。
(三)以第二種換證方式(專業實踐事項)提出申請者,不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檢附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申請資料填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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