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專中心 > 配合「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重新上線,請學校與教師上線確認資料


※公文翻譯小精靈這樣說:


1.教師自己要先使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的帳號密碼登入平臺,檢視自己的取證資料是否需要進行補登,如需補登再進行補登申請喔。


2.如果校內教師均已檢視完資料,學校可以報送證書補登申請表了;因為資料量較大,所以如果校內已經完成程序,可以先報送。


3.即便是不用補登的教師(106、107、108通過相關認證的教師),也要登入平臺喔(如果教師沒有登入,平臺端沒辦法補登)。


4.如果還是不太了解,可以參考附件檔案(教師登入「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核對過去取證資料流程)參考喔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05074C號函暨本局109年2月7日中市教課字第1090008618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教師專業發展,建立專業回饋人才資料庫,協助教師自主規劃專業成長及紀錄各項專業發展活動歷程,同時配合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提供數位化之申辦系統,以簡化學校及縣市業務單位行政文書作業程序,建立系統性之統計資料,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重新建置「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以下簡稱作業平臺)(請以Chrome瀏覽器開啟網頁:https://proteacher.moe.edu.tw),並已於109年1月16日正式上線提供服務。


三、作業平臺提供教師專業發展三類專業回饋人才認證、到校諮詢輔導、教學輔導教師與專業學習社群申辦四大功能,請轉知貴屬教師依下列說明維護教師資料: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之帳號密碼登入,即可更新個人資料,並依教師研習情形進行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二)學校承辦人:請洽本市教專中心索取貴校之學校帳號與密碼。


四、倘貴屬教師有補登105學年度以前取證資料之需求,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請填具附件之「取證資料補登申請書」(請逐級核章),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後,以學校為單位於本(109)年3月31日前將紙本及電子檔寄送至本市教專中心(40765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請協和國小代轉;電子檔請寄至taichung0318@gmail.com)。


(二)教師於106、107與108學年度通過相關認證之資料,將由本局另行補登,教師無需報送。


五、檢附取證資料補登申請書如附檔,未盡事宜請與本市教專中心聯繫;作業平臺操作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徐小姐(02-23113040分機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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