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110學年度校長教學領導專業成長社群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費核撥、繳回及成果填報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07936號函辦理。

二、旨案執行期間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請依核定經費表及相關規定覈實辦理;於補助經費到校前,請先行以校內相關經費墊支。

三、旨案經費請領方式、支用說明及繳回方式如下:

(一)請各校依核定經費表內各校之「學校第一期經費」(一校一張領據,校長社群與教師社群分開)於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前(校長社群為110年10月22日前)向各分區撥款學校(領據抬頭為撥款學校全銜,請併註明學校統一編號、撥款銀行、戶名及帳號)辦理請款事宜,並於說明欄位中註明「110學年度(校長教學領導專業成長社群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費」。

(二)第二期經費請於111年3月11日(星期五)前(校長社群為111年3月22日前)依上開方式請撥。

(三)請各校依各社群核定經費執行,並於111年7月5日(星期二)前檢送逐級核章之支用明細表(一社群一張)至各分區撥款學校,如有賸餘款請一併繳回(請併附賸餘款繳回證明)。

(四)原始憑證部分,市立學校請依本局110年4月22日中市教會字第1100028155號函規定留存學校辦理,私立學校請將原始憑證併同支用明細表繳回分區撥款學校大里高中辦理核銷。

四、旨案社群成果請於111年7月5日(星期二)前繳交,請以社群為單位填寫附件之成果表件後,
1.校長社群請以電子檔繳交至教專中心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

2.教師社群請以社群為單位填寫附件之成果表件後,https://forms.gle/Z8uJoiVeE6rYX18T9上傳成果資料。

五、若旨案社群成員、執行期程及經費有變更需求,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社群成員與執行期程變更:

1.校內教師社群:請依校內程序辦理。

2.校長社群、跨校教師社群:請至遲於活動前2週函報本局,俾利憑辦。

(二)社群經費變更:單一社群核定經費須不變;請至遲於111年5月31日(星期二)前函報本局,俾利憑辦。

110學年度校長教學領導專業成長社群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各分區撥款中心學校資料
分區 撥款學校全銜 繳回帳戶戶名 金融機構 代號 帳號 第一期核定 第二期核定
校長社群 臺中市神岡區神岡國民小學 臺中市神岡區
神岡國民小學
保管金專戶
神岡區農會 6121118 01118160095269

110年10月7日

中市教課字第1100078857號函

111年3月14日

中市教課字第1110019337號函

教師社群
國小山區
臺中市神岡區圳堵國民小學 臺中市神岡區
圳堵國民小學
保管金專戶
神岡區農會 6121118 01118160095115

110年10月14日

中市教課字第1100080460號函

111年3月7日

中市教課字第1110015741號函

教師社群
國小海區
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 臺中市清水區
清水國民小學
保管金專戶
華南商業銀行
清水分行
0084028 402360094056

110年10月14日

中市教課字第11000804601號函

111年3月7日

中市教課字第11100157411號函

教師社群
國小屯區
臺中市大里區大里國民小學 臺中市大里區
大里國民小學
保管金專戶
大里區農會 9010015 90101040094517

110年10月14日

中市教課字第11000804602號函

111年3月7日

中市教課字第11100157412號函

教師社群
國小中區1
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民小學 臺中市北屯區
北屯國民小學
保管金專戶
臺灣銀行
臺中分行
0040107 010038093554

110年10月14日

中市教課字第11000804603號函

111年3月7日

中市教課字第11100157413號函

教師社群
國小中區2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臺中市南屯區
永春國民小學
保管金專戶
臺灣銀行
中都分行
0042787 278045194333

110年10月14日

中市教課字第11000804604號函

111年3月7日

中市教課字第11100157414號函

教師社群
國中
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
光正國民中學
保管金專戶
大里區農會 9010015 90101040094651

110年10月14日

中市教課字第11000804605號函

111年3月7日

中市教課字第11100157415號函

教師社群
高中職、私立學校
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 臺中市立
大里高級中學
保管金專戶
大里區農會 9010015 90101040094688

110年10月14日

中市教課字第11000804606號函

111年3月7日

中市教課字第11100157416號函

 

備註:
國小中區1-東區、中區、西區、北區、北屯區
國小中區2-南區、西屯區、南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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