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申辦與審查 - 110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審查結果及後續辦理事項

教育局公文資訊:110年6月30日中市教課字第1100048691號函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本局110年3月8日中市教課字第1100013622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案社群共計通過734群,各校通過名單如附件。審查說明如下:
(一)若「備註/修正建議」欄位為「無」者,代表通過本次審查,無須修正,請依審查通過期程規劃相關社群活動。
(二)若「備註/修正建議」欄位有相關建議者,請依修正建議修改社群計畫內容,並於110年7月22日(星期四)前將修正後之社群計畫(請逐級核章)以電子檔寄送至教專中心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若逾期未修正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若「備註/修正建議」欄位註明「改申請第3級課程研創社群,請修改經概表申請經費為2萬2,000元」者,請將整體經費概算調整為補助經費2萬2,000元整,並於110年7月22日(星期四)前將修正後之社群計畫(請逐級核章)以電子檔寄送至教專中心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若逾期未修正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案社群活動之實施,應以不影響學校教學活動為前提。如有跨校社群須調整活動日程或社群成員者,請於110年7月22日(星期四)前將修正後之社群計畫(請逐級核章)以電子檔寄送至教專中心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俾利後續作業;校內社群如因成員異動須變更為跨校社群,併請依前開說明辦理。

四、本案社群經費之請撥事宜,將俟國教署核定經費後另案函知。

五、相關審查修正事宜,請逕洽本市教專中心施小姐(04-2358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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